|
·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3部分:水雾喷头》GB 5135.3-2003
|
 |
说明:
本部分的第5 章、第7 章为强制性,其余为推荐性。
GB 5135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》目前拟分为15 部分:
——第1 部分:洒水喷头;
——第2 部分:湿式报警阀、延迟器、水力警铃;
——第3 部分:水雾喷头;
——第4 部分:干式报警阀;
——第5 部分:雨淋报警阀;
——第6 部分:通用阀门;
——第7 部分:水流指示器;
——第8 部分:加速器;
——第9 部分:早期抑制快速响应(ESFR)喷头;
——第10 部分:压力开关;
——第11 部分:沟槽式管接头及组件;
——第12 部分:扩大覆盖面积洒水喷头;
——第13 部分:水幕喷头;
——第14 部分:预作用装置;
——第15 部分:家用喷头;
……
本部分为GB 5135 的第3 部分。
本部分在GA 33-1992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雾喷头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》的基础上制
定。
本部分与GA 33-1992 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——水雾喷头型号包括的内容进行了调整;(1992 年版的3.5;本版的4.2)
——增加了“外观、标志和接口螺纹”要求;(本版的5.1)
——对流量特性的要求进行了调整;(1992 年版的4.1;本版的5.2)
——对雾滴尺寸的要求进行了调整;(1992 年版的4.4;本版的5.5)
——在喷洒性能要求中增加了水雾喷头下垂喷洒的要求;(1992 年版的4.3;本版的5.6)
——增加了喷头强度的要求;(本版的5.7)
——增加了氨应力腐蚀的要求;(本版的5.8)
——增加了抗振动性能和抗机械冲击性能的要求;(本版的5.13、5.14)
——增加了闭式水雾喷头相应的要求。(本版的5.15)
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,GA 33-1992 同时废止。
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。
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分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部分起草单位: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。
本部分主要起草人:啜凤英、杨震铭、张强、赵永顺、迟立发。 |
|
|
| 下载类型:积分下载 |
资料格式:PDF |
| 上 传 者:lmm2459 |
下载次数: |
| 上传时间:2006-9-6 |
发送给好友
 |
好东西可要大家分享啊!
推荐给您的好朋友吧~ |
|
相关资料: |
|
|
|